「a股与h股」金融消费案例警示台案例十七

时间:2023-04-03 浏览:256 分类:网络

未经赞同注册

第三方存管事务引胶葛

刘某在某银行处理银行卡事务时,工作人员辅导其用自助设备进行处理。完毕后,刘某收到证券公司提示短信:欢迎您注册某证券公司股票账户,该账户已与尾号为***的银行卡绑定……。刘某遂要求该银行为其刊出股票账户,但银行却解说,注册股票账户是证券公司人员并不是银行人员。因而再三推诿说不予处理。

刘某向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维护中心投诉。经查询,为刘某注册股票账户确为某证券公司驻点办事员,因着装与银行工作人员类似,并以银行人员身份在自助机上为刘某处理开卡事务的一起注册了股票账户,但在注册时并未获得刘某赞同,故引发了胶葛。

依据查询结果,当地人民银行要求该银行对上述运营行为当即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陈述;一起要求该证券公司对其工作人员加强训练,并应客户要求给予股票账户刊出,获得客户体谅。

银行一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没有尽到维护其客户的职责和责任,另一方面违反了《电子银行事务管理办法》,没有对其自助设备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而证券公司违反了《顾客权益维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没有做到遵从消费知情的权力,并违反了顾客实在意思表明。

去银行处理事务时,一定要辨明是银行工作人员仍是其他稳妥或证券驻点办事员,防止被注册不必要的事务。

处理事务时多看多问不必要的事务别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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