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通讯员左尚昆)家住房山的李女士花费3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车后,在年检时被奉告车架号处有打磨痕迹,无法经过年检。李女士以为卖家存在消费诈骗,遂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款和三倍补偿。近来,房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定卖家返还购车款。
2020年,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田先生签订了《二手拖挂房车生意协议》,约好李女士花费30余万元购买两名被告的一辆房车。后李女士在车辆年检时,却遭受审阅不经过。车辆检测公司称,涉案房车的唯一性查看项目不合格,车架号所属部件有打磨痕迹。李女士以为涉案房车存在两个车架号,两名被告存在消费诈骗,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交还购车款,并要求补偿3倍购车款。两名被告以为,本身无违约、诈骗行为,并提出反诉,恳求李女士持续实行买车协议,处理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依据李女士提交的查验陈述、微信记载及鉴定结论,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交付给李女士的车辆牵引架上存在一处被打磨的车架号,导致李女士无法验车、无法正常上路行进,不能实现其合同意图。因而,法院支撑了李女士免除车辆生意协议的建议。
法院也以为,本案中两名被告不构成诈骗。故法院对李女士的三倍补偿诉求,不予支撑。
在购买二手车时,顾客应留意哪些问题呢?法官提示,首要,仔细查看车辆细节。其次,核实二手车手续。最终,查询二手车年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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