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途中,李女士结识了何某并成为“微友”,发现了兑换旧版人民币“转手轻松赚钱”的“商机”。可就是这个“商机”,让李女士越陷越深,先后投入了700余万元。殊不知,她眼里的这位朋友,一人分饰多角,为她挖下个坑,让她越陷越深。
【案件详情】据了解,李女士家住广州,年满50岁即从企业退休,退休生活原本很安逸。一次外出旅行途中,她和何某相识,聊得投机。同是本地人的何某,在朋友圈里做着“微商”的小生意,李女士常有光顾。一次李女士发现,何某的朋友圈发布了兑换旧币的内容。对方告诉她,旧币转手就能轻松赚取差价。
机会难得,李女士这之后便开始抓住这个“稳赚不赔”的“商机”,向何某买入旧币。起初,何某还能供应少量旧币,后来便有些吃紧,好在何某又找到了新的“供应方”。可李女士转钱过去后,旧币却迟迟未到货。后经何某联络,李女士终于和一位自称在某高铁站工作的“方先生”取得联系。对方通过短信告诉她,旧币已经到货,但属于违禁物品,需要交保证金、手续费“打点”好了才可以提取旧币货物,可在这之后,旧币仍未交付。
一来二去,不断转账,“方先生”也调离了岗位,之后又由“方先生”的领导、同事与李女士联系,双方依旧通过短信联络。货没收到,转出去的钱却越来越多。殊不知,绕了一大圈,所谓“方先生”及其同事,均由何某一人扮演。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被告人何某以虚构兑换旧版人民币为由、虚构并冒充高铁站的“方先生”为名向被害人李女士实施诈骗活动,共骗得被害人李女士通过银行卡、微信等方式,前后百余次共转账700余万元。何某的诈骗所得用于还债和日常消费。2021年9月,何某落网。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证据及罪名均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并提交了具结书。
【法院判决】荔湾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兑换旧版人民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何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
以诈骗罪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同时责令何某退赔被害人李女士的损失。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中老年人切莫盲目追求高利润,遇事多与家人沟通商量。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终将变陷阱。本案被害人李女士退休后本应生活安逸,却因轻信旅游途中结识的何某,成为“待宰肥羊”。在何某兑换旧版人民币“转手轻松赚钱”的诱惑下,先后多次转账,被诈骗700余万元。
纵观案件始末,并不是诈骗分子骗术有多高明,而是被害人警惕性不够,在“稳赚不赔”的高额利润诱惑下,在收到何某交付的部分旧币尝到些许甜头后越陷越深。活跃在朋友圈里的何某,经营着对朋友热心、对生活乐观积极的“人设”,哪知因生意投资等原因,她早已债台高筑,急于找到解困出口。见李女士有心求币,遂一次次骗取李女士的预付款,并在其后一人分饰多角,冒充高铁站“方先生”、自己的姐妹……继续诱骗、安抚李女士。
何某以这些身份接触李女士时均未露面,甚至没有视频连线,李女士仅仅凭借一个自称某某身份人员的陌生短信、微信就被带进了坑。在诈骗中期,李女士对何某仍信任有加,甚至让何某退回部分款项来“稳住”起疑心的丈夫,而顺利退回小部分款项也让李女士对何某更深信不疑。在诈骗后期,李女士在“方先生”和何某的“合围”下,觉得自己的钱已越投越多,只能一条路走到底,甚至通过四处举债的方式来筹措款项,一次次将钱财转给“方先生”或何某,因而没有及时止损,导致毕生积蓄被骗并负债累累。
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数额、归案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作出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决心,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法官提醒】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骗子骗局更是层出不穷。不少犯罪分子利用中老年人的投资需求,打着理财幌子向中老年人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熟人”之间的投资诈骗往往针对性高、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止损机会小,不仅给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切莫轻易“高额利润”“稳赚不赔”,遇事多与家人、子女沟通商量,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转自:人民法院报
来源: 石家庄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