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无赖简介(老子是无赖小说免费)

时间:2023-04-21 浏览:126 分类:娱乐资讯

近日,一些不明真相的网站转载了一篇题为《安徽“老子故里”涡阳被指“老子”骗钱没商量》的虚假网贴,报料人意图利用大众对农民工的同情,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歪曲事实、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其险恶用心可见一斑。作为被谣言中伤的受害方——涡阳老子大酒店现针对网贴中的不实之辞将真相公布于下,希望广大网友了解实情,不被谣言蒙蔽,同时也还我们老子大酒店清白。

经中间人介绍,双方协商后签订施工协议

2014年11月经涡阳人刘志军介绍,来自浙江的高爱兴和河南省淮滨县人王成彬俩人与涡阳县老子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协议约定:老子大酒店(简称甲方)将其装潢工程发包给高爱兴、王成彬(简称乙方),装潢工程面积约1900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600万,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细化为A、B、C、D、E、F6个部分,每个部分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分别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协议第九项特别规定乙方进场施工前向甲方交保证金20万元。

双方协商签下协议后,乙方进场施工,虽然协议约定乙方要交20万保证金,但实际上甲方为了照顾乙方,只让乙方交了10万元保证金。凡是有工程方面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工程都要预付保证金,这是必须遵守的行业规则,并非老子大酒店独创。

协议是双方协商同意后签下的,协议里的条款都是经高爱兴、王成彬认可的,也是施工前约定的,明明是甲方照顾乙方只交了10万元保证金,却在网上满口谎言胡说成“被逼不得不缴纳10万元保证金”。

协议中划线部分为:按进度付款必须完成A部分的工程量

协议中划线部分对保证金的约定

施工方背信弃义将介绍费转嫁给酒店方

中间人刘志军是涡阳本地农民,他与高爱兴、王成彬所说的“幕后老板”王显典原先并不相识,这一点得到刘志军本人的证实。

据调查,刘志军和酒店股东之一邓为民是邻村熟人,在一次闲聊中得知酒店装潢业务对外承包,为了能拿到中介费他自告奋勇联系施工方,当时邓为民碍着情面顺口应下了。

没想到此后不久,刘志军真的找来了高爱兴、王成彬两人,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酒店方不甚了解,刘志军也没多说,但毫无疑问他们是为了赚到各自想赚的钱走到一起的。

据刘志军说,当他将这个工程告诉高爱兴、王成彬时,他们异常兴奋,算了算说最少也能赚600多万,他们当即表态,只要刘志军帮他们介绍拿下这个活,一定给刘志军60万的中介费。

但刘志军介绍高爱兴、王成彬进场施工后,对刘志军的承诺变得模糊,刘志军多次到施工现场找两人讨要这笔中介费,王成彬与高爱兴付给刘志军10万元现金后转移矛盾,高爱兴、王成彬和刘志军协商,刘志军答应礼让王成彬和高爱兴5万元,王成彬与高爱兴给刘志军写了一张欠条,注明这笔信息费由酒店代付(见下图中划黄线部分)。

刘志军拿着这张欠条又多次找酒店方讨要,王成彬和刘志军协商后,又与老子大酒店法人董兆杰商量,在不影响工程款进度款的情况下老子酒店同意以物抵债,于是酒店方给了刘志军价值40万元的两套房子和5万元的白酒抵消债务。

高爱兴、王成彬将这笔债务转给了酒店,那么酒店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只要债权人刘志军同意即可,事后他们两人又翻脸不认可酒店的代付,说是没得到他们的同意。(文后有刘志军的证明)

在网贴中,他们也承认刘志军是“居间人”,刘志军态度明确地表示,他介绍工程的目的就是为了中介费,是事先说好给他的。

纵观此事过程,明明是高爱兴、王成彬两人背信弃义,转嫁矛盾,却信口雌黄地说什么刘志军索要“介绍费”,还妄图嫁祸别人“合谋”。 从商讲究的就是诚信,连中介费都如此背信,那协议在他们眼里又算什么,如此不讲信誉,在生意场上怎么可能走得远?

工程违约,造成老子大酒店经济及名誉的严重受损

按照协议,乙方必须完成 A部分工程量,完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乙方80%的工程款并退还保证金。但今年年初,在工程尚未完工时,乙方无理地提出,要求结算老子酒店已签单而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248万多元,他们的依据是这些工程量是甲方已经签过单的。

对于乙方的说法和依据甲方不予认可,他们认为虽然签单工程是248万多,但乙方实际只完成220多万的工程量,尚有20多万工程没有完成。

甲方的这一说法得到涡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勘察的认可。双方发生纠纷后,县里召开了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派工作人员按照签单明细逐条核对调查取证,发现与上访事实严重不符。

此外甲方还为乙方代付了货款、中介费、农民工工资等款项合计130多万元,并提供了票据,同时又返还王成彬高爱兴10万元保证金,甲方认为按照合同这些钱本该由王成彬与高爱兴支付,但王成彬与高爱兴却迟迟拖着不愿支付,并因此给甲方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无奈之下甲方被逼只好先代付,但乙方却不认可甲方支付的款项。

甲方代付款证据

供货方收到酒店代付款后出具的证明

据酒店方介绍,因王成彬与高爱兴的责任,仅KTV一项就给甲方造成89.6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将其它损失合计达到约10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无法用经济衡量。

甲方希望双方能面对面将账算清,但乙方自知理亏一直不接受甲方提议,只是无理地要求甲方给他们248万多工程款,遭到拒绝后就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拉拢亲朋好友老年人,到亳州市政府和涡阳县政府闹访。并住在老子大酒店KTV大厅内,在大门口静坐、拉横幅等极端方式扰乱正常秩序,使KTV无法正常营业。

据了解,这些到处闹访的人并非是真正的农民工,而是施工方之一王成彬的父母、妻儿、兄弟、叔、伯、侄子、外甥等亲戚。王成彬家乡在河南省淮滨县,此地距离涡阳县不过200公里,因为离得不远,所以能很方便地从家乡邀来10多名亲属闹访。

老子大酒店发给乙方的函 希望对方来结算,但遭到拒绝

当监察大队专案人员到现场勘验后,发现乙方:(1)甲方签单的248万元的工程量的确未完工;(2)提供的工人名单造假。这些上访者害怕“引火烧身”立即散去,上访的人用心由此可见,他们的目的就是借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给政府施压,给甲方抹黑。

见上访无望后,他们又“转战”网络,希望通过网络媒体向政府施压,达到自己卑鄙的目的。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社会所不容、为人所不齿。老子大酒店表示绝不会拖欠农民工一分钱,但也绝不允许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用农民工工资为借口,掩盖自己不讲诚信的无赖嘴脸。

网贴其它事项的回应

网贴中还提到老子大酒店四名合伙人有三人身份信息造假问题。据了解,所谓造假的三人均是在1992年前后涡阳县城扩容时购买的县城户籍,由于当时电脑没有联网,公安部门在移交户籍信息时发生错乱,因此造成身份信息的混乱,绝非其三人本人所愿,现户口清理已全部纠错。

网贴中还所提到浙江金华王丽荣夫妇被骗一事,这其中是大有缘由。

当时,老子大酒店向土建方代表朱继春借了80万元现金并打有欠条,后因资金不足酒店停工,为了偿还朱继春80万元的债务,得知朱继春妻子做服装生意后,酒店方提出用他们注册的“老子”商标抵债。经当时评估,商标的品牌市价高达100多万元,得到朱继春同意后,酒店将商标注册证寄给朱继春,本以为这笔欠债就此抵消,不想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原来朱继春的80万是借王丽荣夫妇等人的。

按照常理,酒店不可能认可王丽荣夫妇这笔欠债,一来是因为事先并不知这80万元的来龙去脉,酒店是从朱继春手中借的钱;二来已经用商标抵债,不存在债务了。

见酒店不认账,王丽荣夫妇将老子大酒店告上金华的法庭,但法院受理后也认为原、被告关系不成立驳回了起诉。

为了打赢官司,王丽荣调动CCTV12频道的亲戚关系,借CCTV的影响、利用有导向性的舆论压力、钻法律的空子重新起诉,并通过剪辑电话录音提供了假证据,倒逼法院做出不合理的判决。

网帖中还提到工程招投标事宜,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政府投资50万以上的工程才必须公开招投标,老子大酒店是私营性质企业,乙方不需要用这些条款来混淆视听。

网贴中还险恶地提到2012年王显典和老子大酒店法人董兆杰伪造证据诈骗59万元,经调查是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涡阳县公局刑警大队侦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

以上是对虚假网贴的反驳,也是将真相公布,网友心中有天平,孰是孰非自是明。

据悉施工方高爱兴、王成彬已经向涡阳县公安机关报案三个月了,相信执法机关和法律会给每位公民公平、公正的结果的。

老子大酒店严厉申明:对谣言制造者以及传播方保留司法权力。

“居间人”刘志军提供的证明

“居间人”刘志军提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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