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的简单介绍

时间:2023-04-22 浏览:38 分类:网络

我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阅委员会2022年第4次会议于昨日上午举行,审阅成果显现,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上市公司”,600526.SH)发行股份购买财物获无条件经过。

依据《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办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矩》等相关规矩,经菲达环保向上交所请求,公司股票在2022年4月7日(周四)开市起停牌,自2022年4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菲达环保今天股价高开低走,到收盘,该股报6.20元,跌幅7.46%,振幅18.06%,换手率8.53%,成交额3.04亿元,总市值33.94亿元。

依据菲达环保2022年3月22日宣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并征集配套资金暨相关买卖陈述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买卖计划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并征集配套资金。菲达环保拟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的股权。

依据天源评价出具的紫光环保100%股权的财物评价陈述(天源评报字第0411号),天源评价采用了财物根底法及收益法两种评价办法别离对紫光环保进行了评价,并终究选取了财物根底法的评价成果作为紫光环保100%股权价值的评价定论。到2021年4月30日,紫光环保100%股权的评价成果为145,421.06万元,较其母公司账面净财物111,903.50万元,评价增值33,517.56万元,增值率为29.95%。以此为根底,经买卖各方洽谈后,本次买卖的标的财物紫光环保62.95%股权买卖作价91,542.56万元。

本次买卖拟征集配套资金不超越82,175.96万元,征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项目、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规划研究院、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才智水务项目及弥补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财物不以征集配套资金的成功施行为条件,本次终究是否征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财物行为的施行。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施行征集配套资金或实践征集资金金额小于征集资金用处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经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处理资金缺口。在本次征集资金到位前,标的公司将经过自筹资金先行垫支,并在征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规规矩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买卖中,依据买卖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协议》,上市公司拟以6.01元/股的股份发行价格向杭钢集团发行152,317,067股股份,即本次买卖后,新增股份数量为152,317,067股。

本次买卖前,菲达环保的控股股东为杭钢集团,上市公司的实践操控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买卖完结后,杭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未发生改变。本次买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践操控权改变。

依据《重组办理办法》的规矩:“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接连对同一或许相关财物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别离核算相应数额。”2020年12月11日,上市公司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现金收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暨相关买卖的方案》,2020年12月18日,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向杭钢股份支付现金54,520.31万元购买杭钢股份持有的紫光环保35%股权。

本次买卖前,菲达环保已持有紫光环保35%的股权。本次重组完结后,标的公司紫光环保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紫光环保97.95%的股权。本次买卖前,上市公司已是环保类上市公司,且买卖前已持有紫光环保的股权,本次买卖系进一步增持股份。

本次买卖完结后,浦华环保仍持有紫光环保2.05%的股权,浦华环保系A股上市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开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属企业,浦华环保与杭钢集团、环保集团及菲达环保无相相关系。鉴于本次买卖系杭钢集团呼应深化国企改革召唤,完善上市公司环保工业链,打造归纳型的环保工业服务上市渠道的财物整合行为,上市公司未购买浦华环保所持的紫光环保2.05%的股权。

到陈述书签署日,菲达环保对浦华环保所持紫光环保2.05%的股权暂无清晰收买组织。

本次重组买卖对方杭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依据《重组办理办法》、《上市规矩》等相关规矩,本次买卖构成相关买卖。

依据上述12个月内购买同一财物事项,本次买卖标的财物财务数据及买卖作价与上市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比较,标的财物的财物总额占上市公司的份额为52.10%,标的财物的财物净额占上市公司的份额为71.60%,标的财物的经营收入占上市公司的份额为16.60%。依据《重组办理办法》的相关规矩,本次买卖标的财物的财物总额、财物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物总额、财物净额的份额到达50%以上,本次买卖构成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

本次重组的相关目标均未到达《重组办理办法》第十三条规矩的或许构成重组上市的景象,本次买卖不构成重组上市。

紫光环保主经营务为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除污水处理业务外,紫光环保还从事环保设备的买卖等业务。

陈述期内,紫光环保发生1起安全职责事端。2019年7月30日,紫光环保全资子公司三门紫光发生一同触电事端,形成1人逝世,2019年11月29日,三门县应急办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应急罚[2019]101号),确定三门紫光及负责人对本起事端负有办理职责,违背了《安全出产法》第41条的规矩,三门紫光负责人违背《安全出产法》第18条第5项之规矩,依据《安全出产法》第109条的规矩,对三门紫光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安全出产法》第92条第1款的规矩,对三门紫光负责人处以12,600元行政处罚。

依据三门市应急办理局出具《证明》,其承认“三门紫光已交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相关罚款并完结整改,该次安全事端为一般事端。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18日,除发生上述安全出产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安全出产事端。”上述安全职责事端“不属于严重安全职责事端”。依据《出产安全事端陈述与查询处理法令》第三条第(四)款规矩“一般事端,是指形成3人以下逝世,或许10人以下重伤,或许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端”及三门县主管部门的承认,三门紫光上述安全职责事端系一般安全事端,不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状况。

菲达环保已与本次买卖对方杭钢集团签署《盈余猜测补偿协议》,盈余补偿期间为本次买卖完结当年(期)及这以后接连两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度、2024年度。如本次买卖未能按期在2022年度施行完结,则前述盈余猜测补偿期间将顺延,补偿义务人需求顺延许诺,并另行签定盈余猜测补偿协议或弥补协议。

杭钢集团许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完成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份额后的算计数别离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标的公司紫光环保2019年底、2020年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别离为128,310.04万元、119,081.26万元。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紫光环保完成经营收入别离为48,184.47万元、51,639.25万元和63,200.70万元,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别离为9,875.30万元、10,771.22万元和9,562.96万元,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别离为9,241.05万元、9,442.94万元和8,999.14万元,经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71.08万元、30,485.63万元和21,696.05万元。

菲达环保延聘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买卖的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罗裕佳、宋富良。中信证券对本次买卖契合《重组办理办法》的规矩宣布的清晰定见,以为:本次重组有利于进步菲达环保的财物质量、改进菲达环保的财务状况,增强菲达环保的继续盈余才能,本次重组有利于菲达环保的继续开展、不存在危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次买卖完结后,2020年度、2021年1-9月上市公司净财物收益率、根本每股收益及扣非后根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上升,因而本次买卖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菲达环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67.31万元、9,064.91万元、5,231.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266.11万元、1,603.76万元、-3,699.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根本每股收益为-0.88元/股、0.03元/股、-0.07元/股。

菲达环保还于近来宣布了2021年年度陈述。陈述期内,菲达环保完成经营收入33.84亿元,同比增加8.77%;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4.76万元,同比增加4.26%;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9.62万元,上年同期为-3699.41万元;经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亿元,同比下降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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