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287,712股
一、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赞同及施行状况
股权鼓励方案方案及实行的程序
1、2019年9月18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及其摘要的方案》、《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管理办法>的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鼓励相关事宜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鼓励方案的相关方案宣布了独立定见。
2、2019年9月18日,公司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及其摘要的方案》、《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管理办法>的方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目标名单>的方案》。
3、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对本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的名字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鼓励方案拟鼓励目标有关的任何贰言。2019年9月29日,公司监事会宣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目标名单的审阅定见及公示状况阐明》。
4、2019年10月9日,公司举行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及其摘要的方案》、《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管理办法>的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鼓励相关事宜的方案》,并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内情信息知情人及鼓励目标生意公司股票状况的自查报告》。
(二) 每次约束性股票颁发、回购状况
1、2019年11月4日,公司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经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相关事项的方案》、《关于公司向鼓励目标初次颁发约束性股票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颁发约束性股票的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9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挂号作业,并收到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改变挂号证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添加至83,005,000股。
3、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已颁发但没有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的方案》,公司2名鼓励目标因离任已不再满意成为鼓励目标的条件,董事会赞同对该2名鼓励目标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4万股约束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刊出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刊出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3,005,000股改变为82,965,000股。
4、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赢利分配及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方案》,并经公司2020年5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赞同公司以本钱公积转增股本向整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0年7月9日,施行权益分配股权挂号日挂号的总股本为82,965,000股,以此核算算计转增股本33,186,000股,流转上市日为2020年7月13日。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2,965,000股改变为116,151,000股。
5、2020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已颁发但没有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的方案》,公司1名鼓励目标因离任已不再满意成为鼓励目标的条件,董事会赞同对该1名鼓励目标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0.84万股约束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刊出日期为2020年9月9日,刊出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151,000股改变为116,142,600股。
6、2020年8月13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部分权益颁发数量的方案》,依据2019年度赢利分配状况及《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以及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等相关规则,将预留部分的约束性股票颁发数量41.9万股调整为58.66万股。
7、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向鼓励目标颁发预留部分约束性股票的方案》,赞同确认以2020年9月22日为颁发日,向10名鼓励目标颁发约束性股票9.10万股,颁发价格为16.0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宣布了独立定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对。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完成了对本次鼓励方案预留部分颁发约束性股票的挂号作业,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改变挂号证明》。预留部分颁发挂号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142,600股改变为116,233,600股。
8、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已颁发但没有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的方案》,公司3名鼓励目标因离任已不再满意成为鼓励目标的条件,董事会赞同对该3名鼓励目标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3.64万股约束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刊出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刊出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233,600股改变为116,197,200股。
9、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赢利分配及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方案》,并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赞同公司以本钱公积转增股本向整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1年6月17日,施行权益分配股权挂号日挂号的总股本为116,197,200股,以此核算算计转增股本46,478,880股,流转上市日为2021年6月21日。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6,197,200股改变为162,676,080股。
每次约束性股票解锁状况
2021 年8月3日,公司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免除限售期条件成果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宣布了独立定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宣布了定见。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令定见书。
本次约束性股票免除限售系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次免除限售。
二、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约束性股票第一个免除限售期条件成果的阐明
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约束性股票第一个免除限售期为“自初次颁发的约束性股票颁发挂号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初次颁发的约束性股票颁发挂号日起30个月内的最终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免除限售份额为颁发的约束性股票总数的40%。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约束性股票颁发日挂号日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第一个免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注: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别离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的方案》:汪丽因被选举为员工监事不满意免除限售条件,将对其悉数未免除限售的39,200股约束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发表媒体发表的《公司关于回购刊出部分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所述,董事会以为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成绩目标等免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赞同公司对契合免除限售条件的鼓励目标按规则免除限售,并为其处理相应的免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状况
依据本鼓励方案的相关规则,第一个免除限售期可免除限售的约束性股票数量为获授约束性股票总数的40%,即本次可免除144名鼓励目标获授的2,287,712股约束性股票。详细如下:
注:1、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施行了2019年度权益分配事项,向整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施行了2020年度权益分配事项,向整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份额数为调整后的获授股数。
2、注2:表格中小数点差异后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
四、本次解锁的约束性股票上市流转组织及股本结构改变状况
本次解锁的约束性股票上市流转日:2021年8月17日
本次解锁的约束性股票上市流转数量:2,287,712股
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约束性股票的确定和转让约束:
1、鼓励目标为公司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鼓励目标为公司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许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一切,本公司董事会将回收其所得收益。
3、在本鼓励方案有用期内,假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或鼓励目标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发生了改变,则这部分鼓励目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契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则。
本次约束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改变状况:
单位:股
五、 法令定见书的结论性定见
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为: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约束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赞同和授权,本次解锁的条件已成果,契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鼓励方案》等相关规则。
六、备检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抉择;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抉择;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定见;
4、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约束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期免除限售条件成果事项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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