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600326(股票600969同花顺财经)

时间:2023-04-22 浏览:38 分类:网络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股票代码:600326公告编号:临2020-20号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改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或“公司”)于近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集团”)的告诉,天路集团股权结构将产生改变,现将有关事项状况公告如下:

一、天路集团股权改变基本状况

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赞同整合重组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藏政函[2020]20号),原则赞同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将天路集团无偿划转至建材集团,整合后天路集团为建材集团一级子公司。

二、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之间的操控联系

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完结前,公司的股权操控图如下所示:

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完结后,公司的股权操控图如下所示: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改变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完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未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路集团,公司实践操控人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委员会。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不会导致公司首要事务结构产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继续重视本次天路集团股权改变的展开状况,并按相关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及时实行信息宣布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股票代码:600326公告编号:临2020-21号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非揭露协议方法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暨相关买卖的展开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本公司”或“公司”)原持有一处坐落拉萨市柳梧新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为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和产业布局的组织,剥离与主业无关的财物,进一步进步财物运营功率,增强财物流动性,会集资源聚集修建建材等主营事务的展开,2020年3月30日,公司与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出资”)签署了附收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转让合同》,拟将公司持有的该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以非揭露协议转让方法出售至高争出资,财物出售价格为19,154.64万元(含税)。

本次相关买卖现已公司2020年3月30日举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相关董事逃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宣布了独立定见。

近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集团”)转来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建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拟以非揭露协议方法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关于西藏天路股份公司拟以非揭露协议方法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的批复》(藏国资发[2020]63号)首要内容如下:

(一)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赞同整合重组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藏政函[2020]20号)精力,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后天路集团为建材集团一级子公司。依据《企业国有财物买卖监督处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关于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所属子企业采纳非揭露协议转让方法由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议计划”的规则,此次协议转让事项由建材集团实行决议计划程序审议决议。

(二)请建材集团严厉依照《企业国有财物买卖监督处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及上市公司处理要求,依法依规展开所属子企业协议转让中触及的审计、评价、法令及信息宣布等相关作业,保证转让程序合法、转让成果有用。

(三)处理完结相关权证后,请建材集团及时催促有关企业做好账务调整作业。

建材集团出具的《关于西藏天路拟以非揭露协议方法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的批复》(藏高争集字[2020]41号)首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赞同西藏天路以买卖对价191,546,354.00元(含税),将坐落拉萨市柳梧新区东环快速道以西、景象大路以东的面积33,334.00m2商业服务用地使用权,以及面积7,340.84m2的地上修建物以非揭露协议转让方法转让至高争出资。

(二)请天路集团严厉依照《企业国有财物买卖监督处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及上市公司处理要求,催促西藏天路做好信息宣布等相关作业,保证转让程序合法、转让成果有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依据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批复精力完结本次非揭露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所触及标的财物的国资存案程序。以2020年1月31日为评价基准日,经国资存案的拟转让标的评价价值为17,573.06万元,与公司宣布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子修建物项目财物评价陈述》评价价值共同。

本次买卖尚须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公司将活跃推动相关作业,按规则及时实行信息宣布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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