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学费代偿表下载步骤)

时间:2023-04-22 浏览:37 分类:网络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申报作业的告诉↓↓↓

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分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申报作业的告诉

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原国家扶贫开发作业重点县和会集连片特困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省直各单位,各省属高等学校:

依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暂行方法》,截止2021年9月30日,契合《方法》规则条件的2018年省属高校应届结业生可申报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现就申报作业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方法》规则,自2016年起,享用城乡低保方针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结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底层单位作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膏火或国家助学借款本金实施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已享用国家革除或代偿悉数膏火方针的,不在本《方法》规则范围内。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省原国家扶贫开发作业重点县和22个会集连片特别困难县。截止2021年9月30日,契合《方法》规则条件的2018年省属高校应届结业生可进行申报。契合规则的2016年、2017年省属高校应届结业生未申报的,此次能够补报。

二、作业要求

各级行政部分要高度重视到艰苦边远地区底层作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的膏火和助学借款代偿作业,在本系统内加大宣扬力度,活跃安排契合条件的结业生进行申报,保证方针执行到位。

各级行政部分对在本系统内作业的请求膏火代偿结业生作业信息的真实性担任,并按《方法》要求审阅结业生代偿资历,公示审阅成果,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同级教育部分。

有关高校要严厉审阅学生结业状况、在校期间实践交纳的膏火、取得的国家助学借款金额、是否享用过国家革除或补偿膏火方针等信息,对学生在校信息真实性担任。

请求学生须在请求表内对请求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书面许诺,如有虚伪,应承当相应职责。

三、上报程序

请求学生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请求表》,按要求处理相关手续,将《请求表》和相关资料提交作业单位主管部分审阅。

县级教育行政部分汇总各部分结业生代偿名单,会同县级财政部分将审阅经过的结业生信息上报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各市教育、财政部分汇总构成本市《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请求汇总表》,于2022年1月18日前以正式公函方式经过“冀教网盘”报送省教育厅,一起报送纸质资料。

附件: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请求表

附件2: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代偿请求汇总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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