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高利贷的“外衣”,湖北省当阳市财务局副局长、国信公司原董事长熊元静违规收取企业老板的“高额利息”,私自利益输送……终究形成国家经济丢失达1.2亿余元,挪用公款1169万余元,纳贿102.39万元,获刑12年。5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微信大众号发表了具体案情。
△图源网络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公号推文发表,熊元静25岁时经过揭露应考,成为财务体系正式干部,38岁履职市财务局副局长。
担任国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后,因为把握为企业告贷供给担保、批阅出借国有公司资金等批阅权,熊元静成为企业主争相“围猎”的目标。
2011年,当阳市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因运营不善、资金缺乏而濒临破产,抵押物缺乏值,且不契合请求告贷条件。为了持续运营下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提出要借钱,熊元静当即赞同。两年间,李某向熊元静告贷36万元,付出高息报答15.6万元。
2011年至2017年,李某屡次向国信公司请求告贷,熊元静均“放行”。2019年6月,李某公司资不抵债关停破产,国信公司贷出去的钱无法回收,形成大额国有资产丢失。
2014年8月,石某运营的塑业公司处在破产边际,熊元静明知石某公司担保额度已达上限,但仍为其供给担保支撑。
熊元静提出违规向石某出借资金、违规为其个人假贷供给担保,时任国信公司总经理提出不当,熊元静表明,自己签字自己担任。
过后,熊元静自动借给石某20万元,短短一年,石某向熊元静付出高额利息5万元。
2020年10月30日,熊元静被“双开”,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0年11月4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纳贿罪,熊元静被移交司法机关。
在查询熊元静的一起,当阳市纪委监委先后对熊元静、祝兆春、张赤军等5人进行党纪政务立案并采纳留置办法,先后对16人进行党纪立案并给予纪律处分。
经查,熊元静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形成国家经济丢失达1.2亿余元,挪用公款1169万余元,纳贿102.39万元。
2021年8月,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定,熊元静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兼并履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其纳贿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潇湘晨报记者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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