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通告: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齐鲁证券同花顺官方酒等商品

时间:2023-04-22 浏览:106 分类:网络

日前,我国商场监管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得悉,7月6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分发布关于制止出售“军”字号烟酒等产品的布告。

布告称,近年来,部分运营者揭露或变相冒用戎行名义,运用戎行特定意义字样和图画,出产出售“军中茅台”“戎行专供”等冒充伪劣产品,严峻危害戎行名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管理。

为了保护人民戎行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商场运营次序,六部分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我国人民解放军和装备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方式进行商业营销宣扬。禁止线上线下出售“军”字号烟酒等产品。

布告清晰,“军”字号烟酒等产品,指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许图画,易误导顾客、形成涉军负面影响的产品。而军事单位名称,则包含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装备警察部队及其他戎行单位的全称或许简称。

布告还清晰,涉军特定意义字样,包含“戎行”“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保镳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戎行专供”“戎行特供”“戎行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布告称,相关职能部分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出产、出售“军”字号烟酒等产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迎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记者了解到,布告发布后,已有当地监管部分快速呼应并展开法律举动。7月7日,山东省博兴县商场监管局接到告诉后,敏捷布置举动。该局法律大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广告络监管股对县城内10余家大型商超和烟酒专卖店展开联合法律举动。到现在,本次举动已查看县城内各大商超和烟酒专营店10余家,出动法律人员30余次。现在已发现出售和冒用“军用”标识产品广告行为问题头绪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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