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泰银行多项违规罚款超200万萧山支行12名职工违法放贷7.38亿元)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记者王仲琦冯樱子北京报导
7月31日,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泰银行”)宁波分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开出的4张罚单,首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经过各种不正当方法吸收存款、违规向地方政府供给债款融资等,合计罚款总额205万元。
而就在前几天,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一同借名借款的金融大案引来广泛重视。裁判文书发表的法律文书显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原行长、副行长等12名职工,内外勾结违法放贷,触及金额高达7.38亿元,现在偿还本金仅为0.15亿元。
近来,风波不断的民泰银行发布了2020年中报,该行完结经营收入19.94亿元,同比微增0.48%;完结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达34.64%。到本年6月,该行不良借款率1.7%,不良借款规划16.31亿元,较年头小幅上升。
就上述案子形成的丢失及影响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民泰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明:“对具体情况不清楚,还需要向领导请示后回复。”但到发稿,记者没有收到民泰银行的回复。
12名职工内外勾结骗贷7.38亿元
日前,裁判文书发表了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违法放贷的二审裁定书,将该行12名职工里应外合骗得银行借款7.38亿元的细节公之于众。
据供述,2012年头,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的沈新军收到上级“扩面增量、降户均”的使命,随后便在该支行召开了部分老总班子扩大会议,决议经过找老客户帮助借名借款的方法来完结这项使命。
2012年头到2015年,沈新军伙同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事务三部总司理、行长助理、副行长谢叶萍与被告人蒋国飞、周华祥等人进行勾结,虚拟借款理由、未按借款用处运用借款资金等,撮合不符合相应借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借款”。
期间,蒋国飞、周华祥等人担任联络借名借款的客户,沈新军、谢叶萍则指派银行内部职工“亮绿灯”。
裁定书显现,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原事务二部总司理被告人吴强、原主办客户司理被告人傅斌斌、方杰、周梁、傅燕丽、蔡敏超等人以及民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派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原危险司理被告人张华军、董佳利、彭媛媛、汪出,在沈新军、谢叶萍的致使下,先后别离以“不进行借款查询”,“让借款人在空白借款材料上签名捺印”,“虚拟借款理由”,“假造出售合同”,“假造收款收据”,“不本质审阅借款材料”等手法,违规发放借款。
蒋国飞、周华祥等人找来333名不符合相应借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借名借款,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则对上述333名借款人发放借款总额合计7.38亿元,到现在,偿还本金0.15亿元,仍余7.22亿元未偿还。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累计有包含支行长沈新军、副行长谢叶萍在内的12名职工获刑,所涉罪名皆为违法发放借款罪。其间,沈新军、谢叶萍起首要效果,系主犯;吴强、张华军、傅斌斌、彭媛媛、董佳利、方杰、周梁、汪出、傅燕丽、蔡敏超起非必须或许辅佐效果,系从犯,依法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裁定书显现,判处被告人沈新军、谢叶萍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分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吴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分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华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分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傅斌斌、董佳利、方杰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分金9万元;判处被告人彭媛媛、周梁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分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汪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分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傅燕丽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分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蔡敏超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分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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