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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1期)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照普 | 南京报导
几年前南京市政府决战“化工围城”,斥巨资搬家主城区要点污染企业。地处栖霞区燕子矶大街伏家场地块的上市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600889.SH,下称“南京化纤”)被逼搬家。吴旭投入2000多万元与南京化纤相关企业合资兴修的南京东基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基公司”)的厂房也一同被收储,随后被拆。他一开端没有得到任何拆迁补偿,这位从前身家过亿的南京民营企业家,因工厂拆迁变得一贫如洗。
吴旭踏上了信访之路。他说在阅历了数百次继续不断地反映和争夺后,其诉求引起了江苏省委主要领导和南京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注重,并连续得到指示处理,他也收到了部分补偿款。在不断追索个人拆迁利益的一同,吴旭开端研讨拆迁方针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积累了数十万字的学习心得。他发现,在南京化纤、南京化学纤维厂(下称“化纤厂”)及其相关公司的搬家安顿中存在许多缝隙,缺少阳光操作,甚至在股权转让中隐藏着令人惊奇的国资丢失状况。
南京栖霞区燕子矶大街伏家场地块现在现已建起幢幢楼房。《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 摄
吴旭告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他1997年大学毕业后就开端创业,2000年左右身家数千万。2001年,他被招商引资到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大街出资办企业,与化纤厂、扬子江实业总公司(燕子矶大街途径公司,下称“扬子公司”)和袁安平别离出资580万、40万、120万、60万创办了东基公司。其间,扬子公司以土地作价入股120万。吴旭是大股东,占有72.5%的股权。尔后,吴旭又出资2000多万元购买设备、建好工厂。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燕子矶大街办出具的公函上看到,2003年—2004年,化纤厂和扬子公司相继退出东基公司运营,吴旭将40万元出资款返还给化纤厂,化纤厂所持股权悉数转让给吴旭。2004年12月18日,燕子矶大街办代表扬子公司与东基公司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好以东基公司生产基地地点的地价为根据,其所持股权悉数转让给股东吴旭,两边清晰约好由扬子公司处理东基公司地点地块的土地运用权证。
在该份《出资转让协议书》上,扬子公司以所持20亩土地作为“转让出资”价款,以土地证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以6万元/亩核算,总价款共为120万,签订协议时即付出总价款的90%,即108万,余招待扬子公司为东基公司处理好土地运用权后10日内付清。
吴旭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反映,扬子公司在签完协议、拿到108万元转让款后,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好和许诺按期履约,在他和东基公司屡次敦促,还迟迟延迟不予处理相关土地运用权证等用地手续。吴旭还向记者供给了能够佐证其说法的材料。
扬子公司为何迟迟不予办证?记者环绕东基公司所占用的20亩土地深化了解。南京信访局一份有关此事的调查报告显现,2001年9月,南京化纤厂和燕子矶大街办签署232亩用地协议,同年10月26日,由化纤厂主导成立了南京玛莎新式建材有限公司(下简“玛莎公司”),该公司是由扬子公司以土地作价入股,联合南京化纤部属的中京达集团有限公司和德国玛莎有限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化纤厂考虑到玛莎公司一家用不完232亩土地,随后引入东基公司和南京泰利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泰利斯达”),别离占地20亩和30亩。
“原本燕子矶大街办是预备为东基公司和泰利斯达所占用的两个地块切割处理土地运用权证的,但因南京化纤即将搬家、工业土地上市买卖和变现存在巨大的增值空间,起主导作用的化纤厂领导人便不愿意再切割土地了,想方设法要将这个地块办到玛莎公司名下。”一位知情人士告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栖霞区燕子矶大街办的一份官方文件记载,2007年6月30日,南京疆土局与玛莎公司达到《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宁疆土资合[2007]353号),出让栖霞区燕子矶大街办事处伏家场地块,实践面积为73142.5平方米,约为109.7亩,土地出让单价为340元/平方米,出让总价为2486.8万。这块土地就包括东基公司和泰利斯达两地块在内,玛莎公司将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办到了自己名下。
吴旭说,2008年八九月份,该地块在南京市土地市场揭露挂牌拍卖后,增值六七倍,他却未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后来继续上访,才得到江苏省和南京市主要领导的注重和指示,2012年后连续拿到约2000万元补偿款,但南京国资委和栖霞区政府领导两次协调会均表明,按地权属东基公司从头算账,一向未能执行。
2008年,南京化纤根据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施行了停产搬家。同年8月21日,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化纤厂和南京轻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南京化纤和化纤厂的控股股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称“轻纺集团”)三方一同签署了一份宁地储购协字(2008)第014号《国有土地运用权收储协议》,化纤厂承受南京化纤和玛莎公司的授权托付签署了该份协议。
根据收储协议规则,收储地块坐落栖霞区燕子矶伏家场,总面积为391433.7平米。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该份协议上看到,本次收储触及到两个企业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别离是化纤厂和玛莎公司,土地运用权证号别离为宁栖国用(95)字第0020号和宁栖国用(2007)字第09616号、土地证面积别离为360025.7平米和73142.5平米。
南京化纤董秘陈波告知记者,第一份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尽管所有权人是化纤厂,但实践上该地块的真实主人是南京化纤,化纤厂是替南京化纤代持的。
2008年9月8日,上述收储的伏家场地块在南京市土地市场揭露挂牌拍卖,同年9月23日,该地块以13亿元底价成交。
一同根据收储协议,南京化纤、化纤厂和玛莎公司共取得7.8亿土地收储补偿。
南京化纤按上市公司的信息发表规则,于2009年3月28日进行了公告,称该公司取得补偿款4.58 亿元、化纤厂取得1.02 亿元、玛莎公司取得2.2亿元。
该公告甫一出炉,便有中小出资者在络股吧质疑,“相关方化纤厂没有土地,也分得1亿元补偿款,归于显着侵吞上市公司利益”;其次,这些中小股东还质疑,“13亿元土地出让金除掉计提的1.5亿元政府土地收益和相关费用、7.8亿搬家补偿费用后,还剩3.7亿归于谁?该怎么分配?现在这笔巨款哪儿去了?”
上述中小出资者的质疑是有方针根据的。据记者了解,2005年,南京市政府出台一份名为《关于加速推动主城区工业布局调整作业的定见》,该份定见通过南京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讨出台,其间规则,“搬家企业旧址土地的变现,一概按计划揭露上市买卖,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政府土地收益和相关费用后,其余部分返还企业”。
河海大学公共处理学院院长施国庆教授是一名拆迁和移民方针方面的专家,他曾与团队一同造访调研南京化纤等搬家企业,撰写出《南京市污染企业搬家方针剖析》,他曾在该文中表明:南京市规则搬家企业旧址土地的变现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83%予以返还企业。
别的上述收储协议也约好,“伏家场地块的土地出让总成交金额超越收储土地费用部分,由化纤厂按规则途径自行向市财务请求。”一位市财务的知情人士称,这儿所指的差额部分费用,便是上述3.7亿元方针返还款,该笔费用现已有人向市财务请求。《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南京化纤的公告中也看到,“该土地拍卖价格高于土地收储补偿的部分,可自行按规则途径向市财务部门请求,该请求手续正在处理中。”
种种质疑指向3.7亿元方针返还款,这笔巨款按方针规则存在,它是谁向市财务请求的?该笔金钱藏身何处?对此,南京化纤董秘陈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明,南京化纤对此不了解,也没有藏匿此返还款;假如金钱真的存在,对上市公司也是个功德,他们会寻觅厚实依据去争夺。
记者在上述收储协议中了解到,收储所触及的玛莎公司和化纤厂两地块总面积为433168.2平米,其间收储地块面积为391433.7平米,两者差额为41734.5平米,归于未被收储的国有土地面积,这未被收储的4万余平米土地到哪儿去了?南京化纤董秘陈波说,他们公司36万余平米的国有土地均被收储结束,这4万余平米的国有土地不在他们公司名下,他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2016年第31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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