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副司长孟志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具体背景是什么?
全国社会组织领域有1名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23名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20个集体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脱贫攻坚的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具有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组织等方面专长,在链接社会资源、服务基层群众、提升帮扶效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同样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力量共同努力。可以说,社会组织能做企业想要做,但靠一己之力做不到的事;能做市场需要做,但无人牵头做的事;能做政府想要做,却没有精力做好的事。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在乡村振兴中坚持和完善社会帮扶制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设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节,强调“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了《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扛起使命担当,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已于上个月正式启动,请问目前活动的进展情况如何?
他们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对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为鼓励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民政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延续往届惯例,继续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其中: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民政部将组建由有关党政部门、慈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委会。评委会将坚决贯彻全面从严要求,切实做到依规评选、严格把关,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委会办公室形式审查、评委会评价和网络投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后,形成最终的表彰名单。
当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党中央、国务院对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明确要求,慈善事业前景广阔、使命光荣。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积极报道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扩大奖项影响、宣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希望社会各界以历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为榜样,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刚才黄局长介绍了《通知》发布的背景,据了解,《通知》主要包含7个方面的内容,能否就这7个方面内容作一下详细解读?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近年来该项考试热度一直较高,报名人数持续增长。请问目前考试情况有哪些进展?社会工作者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专业作用?
自2019年以来,考试报名人数以每年10余万人的数量逐年大幅递增,2021年报考总人数更是达到了80余万人,创历史新高,考生涵盖了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等。目前,全国共有73.7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效促进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和素质的提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8日、19日举行,目前各地考试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启动,具体事项可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各省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社会工作者主要面向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他们不仅来自民政工作领域,还大量分布在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教育辅导等领域,日益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特别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中,广大社会工作者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发挥了重要的专业引领和人才支撑作用。在民政部目前大力推进的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中,广大社会工作者深入村居,用脚步丈量民情民意,用专业提升服务能力,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破解了长期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
在这两年各地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社会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为受疫情影响群众提供情绪疏导、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服务。湖北省在疫情期间,探索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志愿者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助力化解了疫后综合征,目前民政部在全国积极推动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引导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请问民政部下一步将如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
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围绕“产业兴旺”要求,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科技兴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生态环保领域的社会组织要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参与乡村环境治理,共同建设“美丽乡村”;文化领域的社会组织要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引领农村新风尚;社区社会组织要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推动各项治理更加精准和有效;慈善组织要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请问,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考虑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安排?
但不可忽视的是,由于多种原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在设置、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乱象也日益突出,违背了社会组织的非营利属性和服务宗旨,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营商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我国社会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4月初,民政部印发了两个文件,一个是面向地方的《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另一个是面向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国际性社会团体的《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时间安排、整治重点等作了具体部署和详细安排。
4月22日,民政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做了再动员、再部署和再安排。目前,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
下一步,民政部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分支机构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实现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总体目标,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机构风险隐患、真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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