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法的。
中国有明确法律规定大陆不得设立公司进行组织公民炒外汇的活动。目前在中国的外汇公司都是清一色外企,只要是受监管的正规平台是合法的,因为政府不干预公民的个人投资,而且交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国内。
【拓展资料】
解释起来就是说,比如你去到美国旅游去了一家美国外汇公司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这件事自然就是合法的。目前国内外汇公司的作用就是为了省去了你出国的这一步。但是如果你的资金不是汇往国外,那肯定不是合法的公司。因为外汇交易的每一笔金额都必须接受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因此选择正规受监管的投资平台,将会极大的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可谓琳琅满目,精彩纷呈.投资外汇不同的银行知道的外币理财产品之间存在着诸多的差异,投资外汇投资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起点金额。外币理财产品一般都有最低限级起点规定,投资外汇这是投资者的“准人门槛”。投资外汇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量选择不同的金融产品。
(2)外币理财产品的葬集有一定时间的设定,投资外汇投资者必须在募集期内到募集银行办理委托。若错过了时间,投资外汇银行已达到预期的葬集资金标准,就会自动停止该产品的发杏.因此,投资外汇投资者确定了投资产品之后,应尽快到葬集银行办理。
(3)计价方式.外币理财产品的计价方式存在着区别.投资外汇一是固定收益率法,即在投资期限内收益水平保持不变的。投资外汇二是变动收益率法,即在投资期限内收益率水平是变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擅自从事外汇交易的,交易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汇金融投资是合法的。
外汇投资是不犯法的,外汇投资交易在中国是一种合法的投资行为。
外汇投资是指企业以外币资产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联营投资或接受其他单位以外币资产作为资本金联营投资,因此,企业投资包括两个方面,即投入和投出,是指投资者为了获取投资收益而进行的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行为。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含义。
动态的含义指的是把一国货币兑换为另一国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的经营活动。
静态的含义是指可用于国际间结算的外国货币及以外币表示的资产。
通常所称的外汇这一名词是就其静态含义而言的。
其特点是风险大,但风险可控,操作灵活,杠杆比率大,收益高等。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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