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上市(得邦照明简介)

时间:2023-04-22 浏览:55 分类:网络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数量为367,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7〕153号《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得邦照明”)初次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并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间限售股18,000万股,流转股6,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均为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确定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到本公告提交日,公司总股本487,715,366股,其间无限售条件流转股120,515,366股,有限售条件流转股367,200,000股;本次免除限售并请求上市流转的股份数量为367,200,000股,将于2020年3月31日上市流转。

二、本次限售股构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改变状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举行2017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于2017年10月施行以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3.6元(含税),以本钱公积金向整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派发现金盈利86,400,000.00元,转增168,00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408,000,000股。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举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于2019年5月施行以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即以398,576,829股(本次分配施行前总股本408,0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423,1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3元(含税)和本钱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2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896,864.58元(含税),转增79,715,366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87,715,366股。

到本公告提交日,除上述状况外,公司未产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改变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的有关许诺

依据公司《初次揭露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转约束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确定的许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重要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金华德明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德明”)许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托付别人办理,如无其他许诺或法定事由,亦不由得邦照明回购;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之发行价。

(二)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重要股东横店进出口许诺:如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接连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得邦照明股票的确定时限主动延伸6个月。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倪强、廖剑波许诺:自己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托付别人办理,如无其他许诺或法定事由,亦不由得邦照明回购;如自己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之发行价。如得邦照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接连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自己持有得邦照明股票的确定时限主动延伸6个月。

(四)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倪强另许诺:上述确定时满后,自己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档办理人员或监事期间,如无其他许诺或法定事由,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自己离任后半年内,自己许诺不转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

到本公告提交日,上述股东均严厉实行许诺,不存在相关许诺未实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的状况,且未呈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接连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状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状况

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状况。

五、中介组织核对定见

保荐组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发表定见如下:本次免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厉实行了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许诺;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转时刻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到本核对定见出具日,得邦照明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转上市的信息发表实在、精确、完好。

综上,得邦照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事项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组织对得邦照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状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数量为367,2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明细清单如下:

注:股东倪强系公司董事长,其仍需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实行,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本次免除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前后股本变化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组织核对定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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